发表时间: 2018-08-28 15:38:59
作者: 安徽新徽商促进会秘书处
来源: 安徽新徽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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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新徽商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经芜湖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促进知识产权提质增效
1.单位和个人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发明专利经一国授权给予2万元资助,最多不超过5个国家;
单位和个人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发明专利自授权当年起6年年费分年度缴纳的给予实际缴纳年费80%资助,每年兑现一次;6年年费一次性缴纳的给予100%补助。单位和个人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4000元。
2.给予经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利)联盟内,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以上(含10件)的前10位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经市政府批准后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池,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运营中心,给予运营中心每年50万元补助,用于专利年费补助及运营经费;对中心开展的专利运营交易,每年给予交易额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专利池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7年(含)以后的年费给予80%补助。
二、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
1.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企业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分别给予发明团队5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分别给予发明团队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试点企业通过省知识产权局达标验收的给予5万元奖励。
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或专利评议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给予实际支出的50%、最高20万元补助。
三、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
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