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安徽新徽商促进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是由徽商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属于广东省安徽蚌埠商会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凝聚全国徽各界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力量,努力为社会发展、经贸合作、经济建设建言献策,出资出力。本会以打造新时代、新徽商、新发展、新成果为目标,旨在构建徽商情感交流、信息互通、经贸合作、项目对接、政企桥梁、维权服务的平台,构建一个大徽商平台。
第四条 本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和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在安徽驻广州办事处、蚌埠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暂设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468号农商银行11楼1111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商会名称:广东省安徽蚌埠商会,英文译文是Bengbu Anhui Provinc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Guangdong Province,缩写BAPCCGP。
第二条 本商会性质是由在粤蚌埠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依法注册登记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凝聚广东、蚌埠各界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力量,努力为两地的社会发展、经贸合作、经济建设建言献策,出资出力。本商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和谐商会为根本,旨在构建两地情感交流、信息互通、经贸合作、项目对接、政企桥梁、维权服务的平台,打造一个大品牌商会。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和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在安徽驻广州办事处和蚌埠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商会的住所暂设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468号农商银行11楼1111室。